在答辩准备伊始,孙含晖律师团队便迅速梳理了本案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双方的权利时间线,并从域名权、商标权等多个维度准备了在先权利的论证基础。
此外,律师团队还对投诉人所在的公司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以对投诉人的主张进行逐一具体反驳。
此外,法律团队还援引了《.0》第3.2.2条的规定进行论证:
“如果投诉人的商标本身不具备显著性,并且还与词典术语相对应,或者作为域名具有其他固有吸引力(例如,它是字母的简短组合),则如果被投诉人能够令人信服地证明投诉人的商标声誉有限并且在被投诉人所在地不知名或不易获得,专家组可能不愿意推断被投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注册与投诉人的商标相同或容易引起混淆。”
三
赢得此案的关键
法律团队梳理了时间线,并向专家组提出了清晰的在先权利论点,明确地向专家组传递了重要信息:在争议域名注册/获取时,投诉人并不拥有“sesé”商标的权利。
此外,根据争议域名的主体内容,专家组还注意到“sesé”是西班牙常见的姓氏,若以此形式使用,投诉人的使用缺乏可识别性,不能唯一指向投诉人。此外,投诉人也没有提交任何证据证明其通过使用和推广赋予该词指向投诉人的含义。
专家组决定驳回投诉人的投诉,因为投诉人的投诉不构成 UDRP 的第三要素。
域名的价值由市场决定,本案争议域名为经典CVCV类型的优质域名,由被申请人高价购得,经过多年的运营和使用,在互联网领域获得了极高的价值。律师团队通过审慎、清晰的论证,将被申请人的诉求直观地传达给专家组,从而赢得了本案的胜利,维护了域名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是孙含晖律师团队代理被诉人驳回域名投诉的又一成功案例,也是该团队对欧洲知名公司提起域名投诉的又一经典成功案例。
律师介绍
/孙汉辉律师/
北京市战略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
战略知识产权委员会主任
北京思略特(广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孙汉晖律师曾任职于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办公室主任、总法律顾问,深耕互联网法律行业多年,在互联网知识产权、电子商务、域名争议、公司治理、商事仲裁、房地产及酒店管理、企业合规与风险管控、文物保护、公益组织管理等领域拥有丰富经验。
同时,孙律师还担任中国贸促会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观察员专家组电子商务组成员、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争议解决专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专家、中国反钓鱼联盟创始秘书长等职务。
/刘畅律师/
北京市战略律师事务所律师,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文化娱乐法学研究会首届杰出贡献者。
代理多起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ADDRC)、香港仲裁中心(HKIAC)、美国国家仲裁论坛(FORUM)等国际域名争议解决案件。
业务领域:
版权侵权
商标侵权
计算机网络域名权属、侵权纠纷解决及诉讼
不正当竞争纠纷
文物保护
文化娱乐领域民商事诉讼
企业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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