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人于2021年2月25日在域名拍卖平台(现注册商)阿里云上支付价款购得争议域名,并计划使用该域名建设多媒体智能电子视觉平台()
投诉人并不拥有与争议域名“MIEV”主要部分完全相同的商标,仅凭其拥有的“MI”商标就声称二者相似并不合理。
四、
专家组推理和决策
《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UDRP)第 4 条规定了强制性域名争议解决程序,要求投诉人的投诉必须满足 UDRP 4(a) 的所有三个要素:
(i)被投诉的域名与投诉人拥有权利的商标或服务标记相同或相似到容易引起混淆;以及
(ii) 被投诉人对该域名不拥有任何权利或合法利益;且
(三)被投诉人注册和使用该域名具有恶意。
专家组仅对第一个构成要件进行了分析,一致认为:
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投诉人的“MI”在被投诉人取得本案争议域名时(2021年2月25日)已在电动汽车领域享有盛誉,亦不足以证明网络使用者有理由将争议域名“miev”的主要部分拆分为“mi”和“ev”。投诉人关于相关公众很可能误认为争议域名与投诉人及/或其汽车业务存在特定联系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
综上所述,专家组认定,本案争议域名的主要部分“miev”与投诉人在中国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MI”商标既不相同也不近似至容易引起混淆,投诉人的投诉不符合《政策》第4条(a)项规定的第一要件。
专家组认为,如果不满足第一个条件,则无需对投诉人的其他主张和被投诉人的答辩进行审查和评论。
五,
赢得此案的关键
每一起域名案件背后的争议都源于对争议域名主体部分的解读。域名越简单,对应的含义就越复杂,对相关商标的知名度和关联性要求也越高,是否会引起社会公众的混淆和误解,需要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对此做出清晰、合理的解读。
对域名主体部分的解读并不一定来自于委托人提供的现有证据,而是需要律师具备全球视野,对争议域名所涉及的行业有深入的了解,通过大量的行业检索,追溯相关在先权利的来源,获取胜诉的关键证据。
经过缜密分析,律师团队最终凭借专业精神,克服了头部厂商的强大压力和大量的商标、商誉证据,取得了最后的胜利,为客户业务发展保驾护航。
孙汉晖律师团队将继续与知名域名行业专家王培碧先生紧密合作,打造国内知名的域名争议解决平台(),发挥各自优势,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帮助客户通过域名这一互联网基础设施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律师介绍
/孙汉辉律师/
北京市战略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
战略知识产权委员会主任
北京思略特(广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孙汉晖律师曾任职于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办公室主任、总法律顾问,深耕互联网法律行业多年,在互联网知识产权、电子商务、域名争议、公司治理、商事仲裁、房地产及酒店管理、企业合规与风险管控、文物保护、公益组织管理等领域拥有丰富经验。
同时,孙寒晖律师还担任中国贸促会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观察员专家组电子商务组成员、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争议解决专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专家、中国反钓鱼联盟创始秘书长等职务。
/刘畅律师/
北京市战略律师事务所律师,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文化娱乐法学研究会首届杰出贡献者。
代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ADDRC)、香港仲裁中心(HKIAC)、美国国家仲裁论坛(FORUM)等多起国际域名争议解决案件。
业务领域:
版权侵权
商标侵权
计算机网络域名权属、侵权纠纷解决及诉讼
不正当竞争纠纷
文物保护
文化娱乐领域民商事诉讼
企业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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