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准备好了,你呢?

2024我们与您携手共赢,为您的企业形象保驾护航!

域名查询注册万维网_域名查询注册信息查询_未注册域名查询

(化名)多年前为了进行网络宣传,曾委托域名注册公司申请并注册域名“JLPJ.COM”用于公司网站运营,但由于网络宣传效果不理想,该域名到期后未续费。

然而,就是这个多年无人管理的网站,导致该公司今年收到了秦淮法院的传票。

【基本情况】

原告:该网站播放侵权电影,你必须赔偿!

(化名)经授权获得电影《我的魔法少女》(化名)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后来,该公司在网络上发现一个名为“我爱电影”的电影,该网站未经授权播放了电影《我的魔法少女》。经查,该网站域名“JLPJ.COM”的ICP备案主体为。向法院起诉,认为该网站提供的《我的魔法少女》电影在线播放服务侵犯了涉案影视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原告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5万元。

被告:域名已过期未续费并被别人购买,所以我没有责任!

该公司接到投诉后感到非常委屈,认为其自2011年5月27日至2019年5月27日期间持有“JLPJ.COM”域名,到期后未续费或赎回,该域名现已无法使用。

根据该域名代理机构披露的信息,域名“JLPJ.COM”在到期后已被他人购买,被控侵权网站的IP地址也与在通信管理局登记的IP地址不同,并不是实名制。

“我们是一家正规的汽车配件企业,一直合法合规经营,这个电影网站与我们的业务范围没有任何关系,从这个角度来说,应该认定侵权不是我们公司实施的。”

法庭审判: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国家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信息由互联网非经营性网站运营者提供,登记部门不进行实质性审查,因此非经营性网站的登记信息只具有初步识别注册人为网站运营者的作用。

当网站涉嫌侵权时,可以初步推定该网站的注册运营者为涉嫌侵权人,但如果该注册运营者有证据证明其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并非该网站的实际运营者,即其并非被控侵权行为的行为人,则其无需承担任何侵权责任。

本案中,虽然证据显示的“JLPJ.COM”域名ICP注册主体信息显示该发起方名称,但根据法院给域名代理机构的函件显示,自2019年5月28日至2019年7月26日,该域名已过期且未进行续费、赎回,处于无法使用状态。

结合取证情况,取证时间为2021年3月16日。被控侵权网站名称为“我爱电影”,说明在取证时其已不再是域名的所有者,网站的服务内容与企业相关,域名性质、经营范围也相距甚远,且域名对应的IP地址并非注册IP地址,且位于境外。综合以上因素,可以认定被控侵权网站实际运营的可能性较小,不属于侵权行为的成因。实施主体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实施了被控侵权行为,因此法院最终驳回起诉。

法官说:

一般而言,ICP备案主体是合法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涉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纠纷中,可以通过ICP备案系统查找网站运营者,确定侵权责任主体。《办法》规定,ICP备案由非经营性网站运营者通过网络方式进行,备案部门不进行实质性审核,因此非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仅能初步认定备案人为网站运营者。

当网站涉嫌侵权时,可以初步推定该网站的注册运营者为涉嫌侵权人,但如果该注册运营者有证据证明其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并非该网站的实际运营者,即其并非被控侵权行为的行为人,则其无需承担任何侵权责任。

法官提醒:

在此,我们想提醒大家,实体企业建立官方网站进行网上宣传虽然经济、便捷,但也应防范由此带来的法律风险,作为网站主办方,应主动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和监督网站域名管理及管理职责,对上传内容严格审核。

一旦注册的域名到期而您不打算续费的话,应该及时向相关通信管理部门申请注销注册,避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诉讼风险。

(本文所涉域名、网站及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

二维码
扫一扫在手机端查看

本文链接:https://by928.com/5990.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和本文链接!请遵守 《网站协议》
我们凭借多年的网站建设经验,坚持以“帮助中小企业实现网络营销化”为宗旨,累计为4000多家客户提供品质建站服务,得到了客户的一致好评。如果您有网站建设、网站改版、域名注册、主机空间、手机网站建设、网站备案等方面的需求,请立即点击咨询我们或拨打咨询热线: 13761152229,我们会详细为你一一解答你心中的疑难。

项目经理在线

我们已经准备好了,你呢?

2020我们与您携手共赢,为您的企业形象保驾护航!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3761152229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公司电话

二维码
微信
线